各有关医院: 开展新市民医疗援助活动是我们卫生系统施行仁道主义精神的重要途径,更是我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雁塔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雁塔区新市民各项援助活动的要求,我局在广泛地征求医院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雁塔区新市民医疗服务援助活动,现将做好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市民医疗援助活动的医院 西安同济医院 西安和平医院 陕西省红十字医院 西安同仁医院 西安女子医院 陕西广慈男科医院 西安藻露堂中医医院 西安百明中医医院 西安神龙中医医院 陕西民间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西安天坛医院 西安健桥医院 二、开展新市民医疗援助活动的内容 凡持《西安市雁塔区新市民医疗援助优惠证》的新市民在以上12家医院就诊,享受以下医疗费用优惠: 1、免挂号费和诊疗费; 2、各项化验费优惠30%; 3、B超、心电图、X光检查费优惠30%; 4、各项治疗费优惠30%;(例如:理疗、针灸、输液等); 5、手术费优惠30%,住院床位费优惠50%; 6、健康教育和咨询不收费; 7、特殊情况给予特殊资助。 三、做好新市民医疗援助活动的几点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前来咨询、就诊的新市民做好耐心的接待工作。 2、各单位要将“雁塔区新市民医疗援助服务定点医院”牌匾悬挂于医疗门口醒目的位置,便于新市民寻找,同时要结合各项工作的实际,制定新市民就诊流程或程序,放于医院大厅显著位置,便于新市民参照。 3、各单位对前来就诊的新市民在出示《西安市雁塔区新市民医疗援助优惠证》后,要严格按照优惠承诺收取医疗费用,并做好登记工作。 4、建立新市民医疗服务援助工作月报工作制度,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援助咨询人数、援助人数、减免医疗费用情况报区卫生局(电话(传真):85382700,联系人:刘老师)。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